10月11日,*ST新海公告,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9,500万元与通驰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通驰集团”)新设合资公司,同日,公司与通驰集团签署正式协议。经协商,各方将会于近期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缴纳注册资金10%的注册资本,剩余注册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注资。
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,甲方通驰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4.05 亿元(对应持有合资公司 81%的股权),乙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0.95 亿元(对应持有合资公司 19%的股权)。
通过各方合作,组建新能源智能商用车运营总部,合资公司将委托合作方——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车辆生产,合资公司负责新能源商用车的品牌、车型、供应链及市场渠道等,实现各方面高效运营。(*ST 新海公告)